(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每年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独立履职。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