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股份变动管理办法)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股份变动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人员股份持有和交易行为。办法适用于在任及卸任不满6个月的董事、高管,涵盖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董事、高管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严禁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