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建波))
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建波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条件。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为会计学教授、博士,从事会计、审计教学与研究30余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