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收到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因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12,975,140元,公司为被告。2025年9月22日,国星生物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蓝丰进出口、蓝丰生化的起诉。公司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皖0521民初737号),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次诉讼事项已终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