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1.4391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