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号),股票自2024年9月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逐项自查,确认已符合第9.8.8条撤销条件: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已满12个月;公司已完成对2020年资产及2022年至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追溯重述,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核报告;目前未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材料,未计提预计负债。申请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