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信用账户内股份。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需在买卖前申报计划,变动后两日内报告并披露。禁止在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公告前5日等敏感期交易。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高管须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