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分别解除质押1,500,000股和5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分别为1.37%和0.57%。深圳金信安持股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15.72%,剩余质押85,6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78.50%;兴宁金顺安持股86,968,420股,占总股本12.52%,剩余质押69,0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79.3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36,316,069股,占总股本34.03%,合计质押186,842,000股,占合计持股的79.06%,占总股本26.91%。质押股份中无限售股或冻结股份。深圳金信安部分股份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合计冻结4,641,493股。相关方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