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发展战略、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等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进行。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或其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