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华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行、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设在证券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筹备及资料准备。委员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委员会可提议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委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