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职时,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符合规定。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依规定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按规定披露。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