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14:30在昆明市西山区云投中心B3栋22层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持有35.6888%股份;网络投票股东206人,持有1.2819%股份。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