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委托理财行为,防范风险,提高资金收益,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委托理财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须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超50%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大会审议。财务部负责理财规划、执行与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可检查理财情况。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委托理财信息,包括概况、资金来源、审批程序、影响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