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人事变动、经营环境变化、信息披露违规整改等内容。报告程序要求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并判断是否需披露。严禁泄露内幕信息,防止内幕交易。未履行报告义务者将被追责。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