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须具备可执行性。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批准,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及关联人担保等。公司应定期核查担保行为,防范违规风险。担保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负责监控被担保人履约情况,发现风险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