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通过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参与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高管应配合其工作。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被市场禁入或认定不适合任职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必须代行。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交易所说明原因。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