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505,856元,注册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汽车零部件、电机、电器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以及进出口业务。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222万股,于2018年4月3日上市。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