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及(2) 临时股东会通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19)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通函,宣布订立新的总协议以延续持续关连交易,并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与中远海运订立中远海运总协议,包括航運服务、码头服务、综合服务、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及商标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可经书面协定延长三年。同时,与中远海运财务订立金融服务总协议,提供存款、信贷、清算及外汇等服务,期限相同。
此外,公司与上港订立上港航运及码头服务协议,双方互相提供航运及码头服务,期限亦为三年。
上述协议项下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其中金融服务总协议下的存款服务因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构成本公司主要交易。航運服务总协议及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的建议年度上限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获独立股东批准。
董事会认为各项协议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嘉林资本亦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相关决议案。
临时股东会将于2025年10月31日举行,审议批准上述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中远海运及其联系人须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