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时股东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19)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7樓會議室及中國上海市東大名路1171號上海遠洋賓館5樓遠洋廳舉行臨時股東會(「大會」),以審議及酌情通過相關決議案。
本次大會提呈的普通決議案包括:審議及批准金融服務總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及其建議年度上限;審議及批准中遠海運總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及其建議年度上限,具體細分為五項子議案:(1)綜合服務總協議;(2)航運服務總協議;(3)碼頭服務總協議;(4)船舶及集裝箱資產服務總協議;(5)商標許可協議,各項均涉及持續關連交易及相應的建議年度上限;此外,亦提呈審議及批准上港航運及碼頭服務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及其建議年度上限。
股東可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為代表出席及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代表簽署,若股東為公司,須加蓋公司印章或由董事或正式授權代表簽署。授權文件如需公證,應完成相關程序。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文件須不遲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送達公司香港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股東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投票,此時委任表格視為撤銷。出席大會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委任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但須親身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