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至少2名委员(含一名非独立董事)出席,决议需至少两名委员同意。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记录由委员签名并保存10年。相关议案及结果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董事不得自行厘定薪酬。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