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审核,优化董事会结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内不得无故解除职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会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决定,并在年报中披露工作情况。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