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制度生效及监事会取消的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完成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手续。取消监事会事项已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经修订的《公司章程》亦已完成备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步生效。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对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及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此次修订涉及的治理制度共25项,包括《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生效)》《中远海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中远海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远海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远海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远海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远海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远海能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含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中远海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中远海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远海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远海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远海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中远海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远海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中远海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及《中远海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述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