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截至2024 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所载述无法发表意见之最新情况)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持续经营问题无法发表意见(“2024年无法发表意见”)之最新情况。
兹提述本公司2024年年报及2025年7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2024年年报及该公告具相同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
(i) 主分包商尚未以书面形式正式确认豁免有关责任,但并无接获主分包商的还款请求,因此本集团未对有关责任进行任何结算。
(ii) 本集团一直积极与其贷款人磋商续借或延期偿还结欠借款。根据与现有贷款人磋商,现有贷款人无意要求立即还款。
(iii) 本公司一直积极识别潜在集资机会,并考虑不同的股本及/或债务集资活动。
(iv) 本公司一直积极采取合适的控制成本措施,包括维持适当的员工人数及减少若干行政成本。
董事会将继续尽力落实有关措施以解决2024年无法发表意见相关的问题,并将适时再作公布。
承董事会命
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丽
香港,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