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会议应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决议需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规则还明确了会议记录、信息披露、授权事项及争议解决机制,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