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不得滥用控制权。须严格履行承诺,及时披露持股变动、质押、司法冻结等重大事项。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保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转让控制权前应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确保公司稳定过渡。本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