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财务会计、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对重大事项如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进行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