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于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议应及时公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