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往来。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实行累积投票制。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