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持股557,056,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977%。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同意。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