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更正后的年报及相关报告。收到告知书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对事项进行梳理研判,持续推进整改。根据规定,公司需在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完成财务报告追溯重述且自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方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