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华化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制定,适用于登记在个人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信用账户股份。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份。董事和高管须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