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会议,负责日常重大事项决策。独立董事应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聘任中介机构等事项。董事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须经党委会讨论通过。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