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0日14:00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赛维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合法。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32名,代表股份82,669,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37.1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