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在相关情形消除后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登记材料须妥善保存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报送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