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该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董事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董事会审核其任职资格。选举时,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选票不得超出该限额。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以上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