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新材(江苏)分别以553.03万元和225.90万元受让嘉兴锦德、嘉兴锦昌持有的嘉华再生(江苏)0.5695%和0.2326%股权;以511.87万元和325.44万元受让嘉兴蒲如、嘉兴布纶特持有的嘉华尼龙(江苏)0.5158%和0.3279%股权,合计交易金额1,616.24万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沈俊超为相关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部分董监高参与出资。本次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前后两家孙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定价参考评估值,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