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换可换股债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汇思太平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公司收到盛发投资有限公司(“盛发”)发出的转换通知,行使可换股债券附带的换股权利,按每股换股股份0.25港元的换股价,将本金额为8,634,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转换为34,536,000股换股股份(“盛发换股”)。据此,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公司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按照相关一般授权向盛发配发及发行34,536,000股换股股份,占紧随换股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0.00%,以及换股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6.67%。
换股股份在各方面(包括股息权)将与配发日期当日已发行的其他股份及彼此之间享有同等地位及相同权利。
本公司于紧接换股及发行换股股份前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 紧接前:其他股东持有172,693,597股,占比100.00%;盛发未持股。
- 紧随后:其他股东仍持172,693,597股,占比83.33%;盛发持有34,536,000股,占比16.67%;总股本增至207,229,597股。
承董事会命
汇思太平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亿亮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