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有关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有关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的潜在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的每月更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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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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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LTHINESS AND PROSPERITY HOLDING LIMITED與耀才證券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公告,有關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代表要約人提出對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的潛在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的每月更新。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要約人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32(1)條獲證監會批准成為耀才期貨及商品有限公司、耀才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耀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耀才環球外匯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完成條件(b)已達成。該批准有效期為六個月,完成須於此期間內落實。
就完成條件(c),要約人已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申報材料,並正積極推進相關流程。
除上述情況外,截至本公告日期,無其他完成條件獲達成或豁免。要約人及本公司將適時就完成條件及要約進展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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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完成須待購股協議所載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因此完成及要約可能不會落實。股東於決定是否接納要約前,務請細閱綜合文件,包括獨立董事委員會之推薦建議及獨立財務顧問之意見。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如有疑問應諮詢專業顧問。
承唯一董事命
WEALTHINESS AND PROSPERITY HOLDING LIMITED 黃海
董事
承董事會命
耀才證券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葉茂林
主席
中國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