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辞任、被解任等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自决议通过之日离职。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对任职期间造成的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及未尽事宜的处理原则。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