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与决策。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亦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并通过。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记录须载明意见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