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影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知情权与工作时间,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