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 – 即期交易及衍生工具合约框架协议)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於2025年10月10日與三井住友銀行訂立框架協議,允許東亞銀行集團與三井住友集團於年期內按共同協定條款訂立即期交易及衍生工具合約。由於三井住友銀行為東亞銀行的主要股東,根據《上市規則》,有關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因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均低於5%,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
框架協議自2025年10月10日起生效,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交易定價須按一般商業條款以公平原則磋商,並考慮市場狀況、金融慣例、出資安排及風險管理等因素。年度上限按每項交易的價差總額(即期交易)或初始公平價值絕對值總額(衍生工具合約)計算,2025年10月10日起至年底、2026年及2027年分別為:即期交易2.5億、10億、10億港元;衍生工具合約5億、20億、20億港元。過往並無與三井住友集團的相關交易。
東亞銀行已制定內部監控政策,確保關連交易於日常業務中按公平條款進行,並由獨立單位監察交易金額是否超上限。管理層須每年向董事會匯報,獨立非執行董事將進行年度審核,外聘核數師亦會就交易合規性致函董事會。
董事認為框架協議在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條款及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東亞銀行及股東整體利益。無董事於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無需就決議案放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