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咨询方面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原则上会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应对等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应记录讨论事项、依据、合规性、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及结论性意见,独立董事须发表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