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时股东会适用之H股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中国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会(或其续会)。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包括三项特别决议案和六项普通决议案。特别决议案为:1.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执行董事对章程作出必要调整及相关备案程序;2. 审议及批准取消公司监事会;3.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普通决议案包括:4.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5.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7.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8.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外,第9项普通决议案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及批准委任刘志宏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及订立服务合约。
H股股东可通过委任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投票。代理人须亲自出席,可非为公司股东。投票指示需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标注“”,或注明具体投票股份数目。采用累积投票的第9项议案,表决票数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1人),总投票数不得超过该数额,否则视为无效。委托书须由股东或授权人签署,并于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董事会秘书室或H股过户登记处,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