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东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656.0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质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质权人为陈家烨,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9月29日,到期日为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本次质押后,东方银原累计质押股份1,656.00万股。截至公告日,金科控股、黄红云及一致行动人财聚投资、东方银原合计持股77,476.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29%,累计质押股份57,007.5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73.58%,占公司总股本5.36%。本次质押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东方银原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