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9时30分在同仁堂大厦5层会议室举行,由董事、总经理陈加富主持。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34人,代表股份741,88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938%。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王兴武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为738,488,939股,反对2,564,450股,弃权826,787股,议案获通过。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显示,同意19,180,399股,反对2,564,450股,弃权826,787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