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集,于2025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5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615,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68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