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 须予披露交易 - 预售合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泛远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16)发布补充公告,涉及须予披露交易及预售合约事项。提述该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的公告,内容关于订立六份预售合约以收购位于中国杭州市的物业。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前述公告具相同涵义。
由于前述公告中出现一项无心且非故意产生的误解,导致延迟刊发,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4.34条。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确保日后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披露规定,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a) 向行政部、投资部及财务部员工提供进一步指导材料和培训,内容涵盖识别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定义的“交易”、第十四A章对“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义、触发公布责任的时机,以及相关百分比率计算方法和合并计算要求;
(b) 加强汇报程序,要求各交易团队在签署任何具法律约束力文件前,先行向合规部门汇报交易事项。合规部门员工将核证交易规模,并在必要时寻求外部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可能构成须予公布交易的建议交易,由董事会评估并确保合规;
(c) 安排合资格外部顾问为董事、高级管理层、合规部员工及其他相关雇员提供有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持续培训。
董事会认为,落实上述措施将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规则的认知,确保交易正确分类及适时汇报,降低未来违规风险。
承董事会命
泛远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泉
香港,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