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付息兑付安排等信息。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高管变动、重大资产变动、债务违约等。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