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博特科: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职。董事会分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会议,特殊情况下可由过半数董事推选人员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3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可通过电话或电子方式参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需签字确认并存档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